9月27日,易事特集團發(fā)布了一則《關于轉讓全資子公司股權的公告》,公告中稱,基于公司業(yè)務發(fā)展和戰(zhàn)略規(guī)劃,為進一步優(yōu)化電站資產結構,降低應收賬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占比,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與合作伙伴的合作關系,公司擬將全資光伏電站項目子公司金昌國能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及民勤縣國能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的100%股權轉讓給中核匯能(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本次轉讓光伏電站項目子公司涉及的光伏裝機容量合計100MW。
根據公告,金昌國能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在評估基準日的股東全部權益,賬面價值33,897.55萬元,評估價值43,360.70萬元,評估增值9,463.15萬元,增值率27.92%。結合金昌國能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最終確定金昌國能的股權轉讓總對價為43,050萬元,包含股權轉讓價款30,096.92萬元及金昌國能在評估基準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潤12,953.08萬元。
民勤縣國能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在評估基準日的股東全部權益賬面價值26,358.27萬元,評估價值35,505.88萬元,評估增值9,147.61萬元,增值率34.70%。結合民勤國能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最終確定民勤國能的股權轉讓總對價為35,150萬元,包含股權轉讓價款24,959.58萬元及民勤國能在評估基準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潤10,190.42萬元。
來源:內蒙古太陽能行業(yè)協(xi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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