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東省能源局的委托,根據國家能源局《水電工程驗收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版)》(國能新能〔2015〕426號)、《水電工程驗收規(guī)程》(NB/T 35048-2015)和山東省能源局《關于開展沂蒙抽水蓄能電站下水庫蓄水驗收的復函》(魯能源新能字函〔2019〕273號)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水電水利規(guī)劃設計總院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成立山東沂蒙抽水蓄能電站工程蓄水驗收委員會,開展工程蓄水驗收工作。
根據驗收工作安排,水電總院組織驗收專家組于2020年6月13日~16日開展了下水庫工程蓄水驗收現(xiàn)場檢查和技術預驗收工作。驗收專家組檢查了工程現(xiàn)場,聽取了工程建設、設計、監(jiān)理及安全監(jiān)測等單位的匯報,并就下水庫工程蓄水相關問題等進行了討論和研究,在查閱驗收資料的基礎上,形成了下水庫工程蓄水驗收專家組現(xiàn)場檢查意見。
專家組認為:在補充完善相關工作和資料后,山東沂蒙抽水蓄能電站下水庫工程具備蓄水驗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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