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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三峽路 三峽青年說 | 三峽工程論證和準備如何做到“積極慎重”

中國電力網發(fā)布時間:2021-08-24 00:00:00

  

  

  

  鄧小平在宜昌考察

  上回說到,鄧小平的幾次談話,直接促進了三峽工程論證的各項工作。然而,就在三峽工程籌備工作推進之時,有關工程上馬時機、水庫泥沙淤積、國力能否承擔等問題,引發(fā)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1984年5月全國政協六屆二次會議時,不少委員對三峽工程表示關心,提出看法和建議。

  1984年10月以后,全國政協經濟建設組召開座談會,討論三峽工程上馬條件等相關問題。

  1985年4月全國政協六屆三次會議期間,一些委員就三峽工程問題共提出17件議案,建議“慎重審議”,“不要倉促上馬”。

  1986年3月,鄧小平會見客人,在談到三峽工程時鄭重地說:“中國政府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為了人民,對興建三峽工程這樣關系千秋萬代的大事,一定會周密考慮。有了一個好處最大、壞處最小的方案時,才會決定開工,是決不會草率行事的。”1986年4月,李鵬、姚依林在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在回答記者關于三峽工程情況的提問時,也作了回答:三峽工程是一項包括發(fā)電、防洪、航運等綜合效益的巨大工程,這項工程不僅關系到我國當代的“四化”建設,而且是關系到子孫后代的大事。對這項工程,中國政府采取既積極又慎重的態(tài)度?,F在還沒有對這項工程作出是否開工的決定。

  1986年4月,為了實現對三峽工程決策的民主化與科學化,使決策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國務院領導率有關部門的同志赴三峽地區(qū)進行實地考察。其間,在宜昌聽取了籌備組正副組長對成立三峽省的不同意見。在返回北京的火車上,決定對三峽工程重新論證,同時確定了具體的決策程序:先責成水電部重新論證、編制可行性報告,然后由國務院組織審查委員會審查,再報國務院、中央政治局審議,最后提交全國人大討論;中間還設一個協調小組,隨時給全國人大、政協通氣。

  國務院領導回到北京后,向鄧小平作了匯報。鄧小平聽后表示,如果技術經濟可行的話,修三峽有政治問題,不修三峽也有政治問題,不修的政治問題更大。1986年5月,黨中央、國務院以12號文下達《關于將三峽省籌備組改建為國務院三峽地區(qū)經濟開發(fā)辦公室的通知》,指出:“由于對三峽工程論證和準備還需要一定時間,而三峽省籌備組要發(fā)展成為一個實體又不具備條件,以致目前這一地區(qū)形成湖北、四川兩省不便管,三峽省籌備組無力管的現象。這種情況如久拖不決,極不利于這一地區(qū)的開發(fā)和建設,也不利于為三峽工程作好準備。為此,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三峽省籌備組改建為國務院三峽地區(qū)經濟開發(fā)辦公室,負責指導和幫助這一地區(qū)的經濟開發(fā)和移民試點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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