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光伏》了解到,美國商務部已啟動了全國范圍的反規(guī)避調查,向在四個東南亞國家的光伏組件企業(yè)發(fā)出調查問卷,要求提供出口活動證明。
美國商務部需要確定進口自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的使用中國原材料的太陽能電池和組件是否規(guī)避了對“來自中國的太陽能電池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 (AV/CVD)”。
被調查的公司必須提供從 2016 年至 2021 年出口期間使用中國原材料向美國出口的太陽能電池和組件的總數(shù)量(以瓦特為單位)和總價值(以美元為單位)。美國商務部需要有關任何用于這些出口電池和組件的中國硅片、硅烷、銀漿、太陽能玻璃、鋁邊框、接線盒、EVA 和背板材料信息。
根據(jù)美國商務部的要求,泰國和越南的公司必須在 2022 年 4 月 20 日之前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柬埔寨和馬來西亞的公司必須在 4 月 21 日之前提交,提交的文件必須附有準確性證明。
受到質疑的相關企業(yè)包括 Auxin Solar 在其反規(guī)避調查請求中列出的公司,以及在相應期間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提供的所有進口涉及的企業(yè)。
美國商務部已經向一些重要的公司發(fā)送了調查問卷,包括:
- 柬埔寨(12家企業(yè)發(fā)問卷),包括比亞迪(BYD)、中盛光電(ET Solar)等;
- 馬來西亞(共 20 家企業(yè)),包括韓華 Q CELLS、晶澳太陽能、晶科能源、隆基、松下等;
- 泰國(共 18 家企業(yè)),包括阿特斯、晶科能源、騰暉、天合光能等;
- 越南(共26家企業(yè)),包括博威爾特(Boviet Solar)、阿特斯、協(xié)鑫集成、晶澳太陽能、晶科能源、Silfab、帷商(上海)新能源(Sunergy VSUN)、天合光能、越南光伏(Vina Solar,隆基子公司)等;
根據(jù)美國商務部發(fā)布的信息,在收到相關問卷之后,美國商務部將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提交初步調查結果,以及受影響產品的所有進口商的初步關稅稅率,并在 2023 年 1 月 26 日前作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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