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消納難在哪里

2016-03-03 來源:能源評論


  我們信什么,該信什么?這是個問題。
 
相信官方消息,還是相信微信朋友圈?
 
相信權威機構,還是相信某業(yè)內專家?
 
相信媒體通稿,還是相信某用戶點評?
 
在這個公信力降低,私信力泛濫的年代,我們不僅喪失了相信的權力,還有相信的能力。我們要么成為陰謀論患者,認為任何事物都有掩蓋真相的迷霧;要么成為無厘頭病人,就算信錯了也不過是一場呵呵。
 
然而,這樣下去,問題就能解決了嗎?
 
答案往往是:并沒有。
 
相信,在我們身邊各個領域,都存在著許多因為無法“相信”,而無法解決的問題。
 
說到能源領域,眼下的新能源并網難題,便是如此。
 
自從去年年末,國家能源局公布了新能源并網運行相關數據,人們就從中發(fā)現了一系列刺眼的數字:
 
2015年前三季度,全國光伏棄光電量約30億千瓦時,棄光率為10%,棄光主要發(fā)生在甘肅和新疆地區(qū);
 
2015年上半年,全國風電棄風電量175億千瓦時,同比增加101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15.2%,同比上升6.8個百分點。
 
照此計算,一年下來,棄掉的風和光,相當于一座大城市全年的用電量。在這個霧霾頻襲,全民倡導清潔能源的年代,這感覺,如同高山湖泊那寧靜清澈的水面,突然被落石擊碎,湖底美麗的彩色貝殼便從視線里消失了一般。
 
痛定思痛,多數媒體和業(yè)內專家,依著頭疼醫(yī)頭,腳疼醫(yī)腳的思維定式,悉數將板子打到了電網企業(yè)身上,認為電網企業(yè)由于利益交易,而對新能源并網不出力。
 
就像中國足協在任何一次國足沖擊世界杯折戟沉沙后,都拿主教練來當替罪羊一樣,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對于上述媒體和專家的言論,既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擺出一副無論怎樣,錯都不在我的樣子,給出的解決方案,總是面面俱到,處處重點,這就像看一張詳盡的地圖,有時反倒因其過于詳盡而不得其所。
 
電網企業(yè)恰在這時發(fā)聲,訴說著自己的委屈:據國家電網公司最新公布的數據,國網公司2015年新能源累積并網裝機1.66億千瓦,其中風電1.17億千瓦,太陽能發(fā)電3973萬千瓦;全年消納風電、太陽能發(fā)電量203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1.3%。
 
面對各執(zhí)一詞的局面,我們該相信誰?
 
并網難實則是消納難
 
道德口號的分貝,在我們這片土地上,總是高過規(guī)則與契約的底線。如同胡適曾說,一個骯臟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guī)則而不是講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情味兒的國家;一個干凈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guī)則而大談道德、高尚,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偽君子遍布的骯臟國家。
 
在新能源并網問題上,站在道德高地的無疑是那些新能源發(fā)電企業(yè)。它們像極了曾經的地產商,在國家政策紅利和市場刺激下,拼命拿地蓋樓,從不考慮能不能賣出去。而與地產商不同的是,這些企業(yè)都自帶“清潔能源”光環(huán),在面臨窩電的時候,可以順理成章的譴責政府或者電網企業(yè)。
 
根據國家能源局、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數據,截至2015年年底,風電、光伏發(fā)電裝機容量均已超額完成“十二五”規(guī)劃目標。其中,光伏發(fā)電裝機超過4300萬千瓦,是規(guī)劃目標的兩倍,風電裝機突破1.2億千瓦,年均增長超過30%。
 
對于這樣“可喜”的數據,現實回應的是“可惜”的結局。面對大規(guī)模棄風、棄光現象,除了新能源發(fā)電企業(yè)“十二五”期間大躍進式的野蠻生長之外,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根據規(guī)劃,“十二五”末全社會用電量達6.15萬億千瓦時。但事實上,隨著經濟發(fā)展進入新常態(tài),我國用電量增速明顯下滑。根據國家能源局公布的統計數據,2015年,全社會用電量為5.55萬億千瓦時,僅為預期目標90%。
 
我們已經進入了電力產能過剩,用電需求放緩的時代。
 
而在電力產能過剩的情況下,新能源電源裝機卻保持較快增長。截至11月底,國家電網調度范圍內電源總裝機同比增長9.9%,超過用電需求增速9.5個百分點。由于新增的用電市場已無法支撐各類電源的快速增長,導致風電、太陽能發(fā)電利用小時數同比下降94小時和45小時。
 
而在電力供給端,火電項目的不降反升,同樣擠壓著新能源發(fā)電的份額。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發(fā)布的《中國煤電產能過剩及投資泡沫研究》指出,以煤電為主的火電項目大躍進式增長,將在“十三五”期間造成超過2億千瓦的裝機過剩和7000億元投資成本浪費,這一數字相當于2015年中國GDP總值的 1.03%。
 
據統計,2015年前11月,國內核準的火電項目超過120個,裝機容量超過1億千瓦,更讓人擔憂的是,目前國內還有1.2億千瓦的火電在建規(guī)模和1.7億千瓦的火電路條規(guī)模。
 
某火電廠負責人告訴記者,火電投資是一個長遠的事情,火電站從立項審批到最后建成需要3~5年時間,目前雖然經濟放緩、需求低迷,但無法判斷未來是否會出現需求大增。而且,當前煤炭價格嚴重下跌,火電的發(fā)電成本低,雖然有電力產能過剩存在,但成本低帶來了利潤的增多,電力企業(yè)仍然可以盈利。所以,繼續(xù)增加火電投資以搶占市場,仍是火電企業(yè)拋開理性的選擇。
 
進一步分析,火電項目之所以在近期出現“逆襲”,一方面是因為火電發(fā)展空間非常有限,各發(fā)電集團希望能抓住“最后機會”,搶占市場份額;另一方面是投資體制改革,中央簡政放權,下放火電項目審批權,地方政府為穩(wěn)增長、保就業(yè),加快了核準進度。
 
與此同時,高耗能企業(yè)隸屬下的自備電廠,也在低發(fā)電成本刺激下,大肆擴張。這些自備電廠大多負荷相對固定,不參與系統調峰,其大量集中發(fā)電造成電網調峰能力不足,加劇了清潔能源消納難題。
 
截至11月底,“三北”地區(qū)自備電廠裝機容量4231萬千瓦,占火電裝機比例達到13%。其中自備電廠裝機占本省火電裝機比例超過10%的省區(qū)有6個。
 
如果將全國電力消納市場比做一個水桶,現在的狀況是,在看到水桶已經滿了的情況下,包括新能源在內的各類電源主體,還不斷往里加水,造成外溢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如何將溢出來的水,通過合理配置,送到需要的地方,就成為解決問題的關鍵。然而,如今新能源外送通道建設,一直處于滯后狀態(tài),導致外送消納受限。
 
眾所周知,我國風能、太陽能資源和電力負荷逆向分布的特性決定了其電源在各自達到數億千瓦級規(guī)模下,需要有相應規(guī)模的風光電力跨省跨區(qū)輸送。以風電為例,根據“十二五”規(guī)劃目標,2020年風電將達到2億千瓦裝機規(guī)模,外送規(guī)模應為4000萬~6000萬千瓦。
 
而現實情境則是,“十二五”電網規(guī)劃至今沒有出臺,新能源基地送出通道遲遲得不到落實。國家規(guī)劃了9個千萬千瓦風電基地,其中7個在“三北”地區(qū),目前僅安排了哈密、酒泉、蒙西等3個基地的跨區(qū)輸電項目。以甘肅酒泉風電基地為例,其裝機規(guī)模已超過1200萬千瓦、太陽能發(fā)電近600萬千瓦,但酒泉-湖南特高壓直流工程2015年5月核準建設,預計2017年才能投產,外送通道建設滯后2~3年。不難看出,電網項目核準滯后于新能源項目,新能源富集地區(qū)不同程度都存在跨省跨區(qū)通道能力不足問題,已成為制約新能源消納的剛性約束,從而加劇了新能源發(fā)電企業(yè)一邊通過補貼加大投資,另一邊生產的電力卻被棄掉的困境。
 
綜上所述,新能源并網難實則是消納難,而導致消納難的直接因素有三:一是,隨著國民經濟進入增速換擋期,全國電力供需形勢迎來了供應過剩的新局面,在需求側,全社會用電量增速創(chuàng)下改革開放以來的最低水平;二是,在國家簡政放權和市場刺激的雙重因素下,各類電源發(fā)展,無視電力消納市場,呈現無序擴張局面;三是,由于政策一致性、連貫性缺失,電網發(fā)展滯后,新能源送出和跨省跨區(qū)消納受限。
 
要解決靠供給側改革
 
2015年中國改革內涵的最大變化,是加上了“供給側”的前置定語,顯然這意味著未來改革重點要放在供給端上。再加上這幾年一直強調的“結構轉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成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主題詞。
 
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在2016年能源工作會議上指出,能源領域的供給側改革就是進一步優(yōu)化能源結構,統籌優(yōu)化增量、調整存量,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給體系。
 
反映到新能源消納難題上,進行供給側改革的確是一條現實可行,行之有效的出路。具體而言,就是通過供給側改革,可以為我們厘清解決新能源消納難題的思路和時間表,比如哪些問題能夠立即解決,哪些問題需要短時間解決,哪些問題需要較長一段時間才能解決。這樣一來,我們就能統籌規(guī)劃,有的放矢。
 
和國民經濟一樣,解決新能源消納難的首要目標就是“去產能”。正如努爾˙白克力所說,我國能源發(fā)展的首要矛盾就是傳統能源產能過剩,特別是電力過剩的苗頭越來越明顯。如不注重把握市場趨勢和規(guī)律,片面追求產能擴張,今后電力過剩的局面將愈發(fā)嚴重。
 
客觀的說,電力過剩的問題不僅是企業(yè)的問題,比如所有上馬的火電項目都是國家發(fā)改委審批的,作為企業(yè),不管是國企還是私企,拼命地增加電力投資都是一種爭奪市場份額的行為。當下的電力市場,宏觀調控往往缺乏統籌,市場的手又無法起到調節(jié)作用,最終就會出現經濟過熱時,電力投資不足;而經濟低迷時,電力投資過剩。
 
因此,“去產能”的關鍵不是“去掉”多少產能,而是怎么“去”。這就要求負責制定政策和落實政策的各級政府部門,要有擔當精神。當前正值編制國家“十三五”能源電力規(guī)劃的關鍵時期,相關政策制定部門,要努力改變過去各類電源各自為政,只發(fā)布專項規(guī)劃的做法,實現電力系統整體統一規(guī)劃,統籌新能源與消納市場,統籌新能源與其它電源,統籌電源與電網。
 
接下來,就是“補短板”。實話說,在新能源消納問題上,需要補的短板有很多,但最重要的莫過于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納市場化機制。
 
首先,要合理確定政府、發(fā)電企業(yè)、電網企業(yè)和用戶等各方主體在新能源消納中的責任和義務。政府主導規(guī)劃制訂、運行規(guī)則、電價核定;發(fā)電企業(yè)負責電力生產;電網公司負責電網建設、運行和調度管理;用戶負責電力消費。按照以往,各類電源發(fā)電計劃年初政府已經明確,電網調度爭取多接納新能源,只能在計劃框架下局部優(yōu)化,調整的空間很小。
 
其次,要制定合理的能源政策。與國外相比,我國促進新能源消納的市場化機制已經嚴重滯后,僅局部地區(qū)開展了風火發(fā)電權交易、輔助服務交易等試點。由于缺乏常規(guī)電源提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火電企業(yè)普遍沒有為新能源調峰的積極性。
 
最后,要建立合理的價格機制。這些年新能源項目爭先上馬,核心問題就在于價格引導,要想扭轉棄風棄光現象,就要設計合理的電力價格體系。這就要符合三點要求:一是不要造成電源大規(guī)模的集中建設,尤其是技術還不成熟的電源不能大規(guī)模集中上馬;二是要使各方有合理的價格利益預期,但又不能獲得暴利;三是要使價格體現出責權利,就是收益越高風險越高的原則。
 
此外,解決新能源消納難題,還需要補的一塊短板是外送通道建設。這一問題,已經納入國家頂層設計。去年,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聯合國發(fā)展峰會的演講中,已經提出倡議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推動以清潔和綠色方式滿足全球電力需求。
 
加快新能源外送通道的建設,實則是全球能源互聯網建設的一部分,將從根本上轉變過度依賴輸煤的能源發(fā)展方式和就地平衡為主的電力發(fā)展方式,實現能源電力可持續(xù)發(fā)展,從而有效解決我國西部清潔能源大規(guī)模開發(fā)和消納難題,促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
 
據國家電網公司的最新數據,截至2015年11月,累計完成330千伏及以下新能源并網工程投資287.7億元。累計投運330千伏及以下新能源送出線路 26226公里,其中風電21112公里、太陽能發(fā)電2869公里。開工建設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交四直”特高壓工程(交流:淮南-南京-上海、錫盟-山東、蒙西-天津南、榆橫-濰坊,直流:寧東-浙江、晉北-江蘇、錫盟-泰州、上海廟-山東)和酒泉-湖南特高壓直流工程。建成投運張家口“三站四線”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成吉林通榆風電基地500千伏輸電通道;建成寧夏330千伏邱渠變等新能源配套工程;青海海西太陽能發(fā)電基地750千伏輸電通道串補工程獲得核準。預計到2020年,國家電網并網可再生能源裝機將達5.7億千瓦,占總裝機的35%;每年消納清潔電量2.2萬億千瓦時。
 
綜上所述,解決新能源消納難題,要靠能源供給側改革。而能源供給側改革的路徑有三:當下,立即停止燃煤電廠、高耗能企業(yè)自備電廠的審批、控制煤電開工規(guī)模、優(yōu)化電力調度,避免火電投資對新能源的擠出效應;短時期內,在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的大背景下,加快電網建設,保證新能源外送通道暢通;在相對長的時期內,逐步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納的電力市場化機制,調動電力系統各主體的積極性,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信任就像一張紙,皺了,即使撫平,也回不到原來的樣子。
 
在互聯網時代,我們不缺海量的信息,唯獨缺少聚集眾多精英智慧帶給你的判斷、意見和指引。
 
以上關于新能源消納難破題的文字,就是《能源評論》綜合眾多經過核實與考證的事實,分析和歸納各方意見,給您的一種“定見”式的結論。
 
我們信什么,該怎么信?這不應是個問題。

關鍵詞: 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