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國家電投董事、總經理、黨組副書記江毅以電視電話會議方式督導內蒙古公司能源保供工作,部署今冬明春大東北地區(qū)能源保供工作。
江毅對內蒙古公司保供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績給予肯定,他指出,集團公司黨組高度重視能源保供工作,內蒙古公司作為集團公司在大東北地區(qū)能源保供的重要單位,有力支撐了集團公司大東北地區(qū)能源安全保供工作,也為地方的能源安全保供工作提供了良好保障。
就下一步重點工作,江毅強調,要全力以赴抓好能源保供工作。要盡最大能力做好煤炭生產,在保證安全和合規(guī)的前提下,挖潛增產增供,保證煤炭生產最大產能,加大外部煤炭資源的獲取力度,增加進口煤炭貿易量,積極爭取國家增產保供、釋放產能政策,確保大東北地區(qū)煤炭供應。要嚴格按照國家發(fā)改委、國務院國資委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的要求,統(tǒng)籌做好集團公司系統(tǒng)煤炭供應工作,重點支持關乎民生供暖、民生供電、糧食生產等企業(yè)。要做好機組可靠性管理,提高機組健康狀況,減少機組非計劃停機風險。要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統(tǒng)籌部署煤炭生產、電力供應、民生供熱、煤炭運輸等各方面安全生產工作,完善應急預案,避免不安全事件影響保供工作。要做好有關政策落地工作,在國家有關部委統(tǒng)籌安排下提前謀劃明年煤炭長協(xié)簽訂,并按照有關政策要求,研究做好電價疏導方案落地。要建立健全日報告機制,加強向國家部委、地方政府的工作匯報。
集團公司總經濟師高光夫,紀檢監(jiān)察組、計財部、安環(huán)部、產業(yè)中心、燃管中心,內蒙古公司主要負責同事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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